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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取证婚外情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可以撤销吗?

文章热度:691 发布时间 :2021-03-16 14:14:18

上海侦探调查社为你解答:

    问题: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可以撤销吗?


    上海取证婚外情为你解答: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约定财产分割后,如果协议书存在一方欺诈、胁迫等情形签订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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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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